第148章 条件 (1 / 3)

第148章条件

周烈英说:“第一,所有参与的人员必须在8岁以上,60岁以下,且从前没有咒骂或者恶意诋毁过金家或乔家的人。

若有一人曾经咒骂或者恶意诋毁过金家或乔家的人,整个家的人将全部失去参与资格。

当然,如果这个人后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私下里道歉并取得了当事人原谅的话,可以重新获得参与的资格。”

“第二,如果当天在挖到人参的附近又挖到人参,人参必须无偿捐赠给红岩大队,其他挖到的东西归个人所有。”

“第三,大队必须拿出2000工分出来,奖励挖到人参者500工分,剩下的所有参与的人员平分。”

大队长思量了片刻说:“第一条、第二条没有问题,第三条大队出2000工分是不是多了点?”

“要是真有人能找到人参,少说也能卖个百十来块,2000工分听着多,折算下来也就30块钱左右,比人参的价值低很多,算起来还是大队占便宜。”周烈英说,“再说了,要是大队不给得多点,谁又能心甘情愿地把人参捐出来呢!毕竟,像我家圆圆这样思想觉悟高的人可不多。”

大队长认真地品了品周烈英的话,还真是这个道理。

有句老话讲:“舍不得孩子,套不着狼。”

想要得到,就必须舍得出去。

大队长接受了周烈英提出的三个条件,立刻用大喇叭将这事通知了下去。

队员们听完,真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忧。

欢喜的自然是那些老实本分,不爱乱嚼舌根子的人,忧的自然是那些诅咒或诋毁过金家或者乔家的人。

孙寡妇捅了捅杨婶子的胳膊,压低声音问:“明天早上在晒谷场集合,还有小半天的道歉时间,你去不去?”

“我……我也没说过什么吧!”杨婶子底气不足地说。

孙寡妇提醒说:“远的不说,就说今天。你跑到人家婆婆面前,说圆圆那丫头不识大体,这难道不算诋毁吗?”

杨婶子说:“如果这种程度的也算,那整个红岩大队估计没几个没诋毁过她的人。”

“别人是别人的事,我就问你,你去不去道歉?”孙寡妇又问了一遍。

“我再等等!”杨婶子寻思着,要是一会儿去道歉的人多,那她就去道歉,反之她就不去了。

孙寡妇不再和她废话:“那你等着吧!我先去了!”

对她来说,道歉不过是上下两张嘴皮子一碰的事,不疼不痒的,和即将占到的便宜根本无法相比。

所以,她根本不用多犹豫。

孙寡妇从自家的自留地拔了两根葱,带去金家向金大嫂道歉。

“我上次输了四颗鸡蛋,心里有些不甘心,在背后和别人说了你几句难听话。”孙寡妇一脸歉疚地说,“事后我挺后悔的,又拉不下来脸和你说,今天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和你道个歉,希望你能大人不计小人过,原谅我这一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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