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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薄礼 (1 / 6)

比起之前的两个锦盒,第三只锦盒里的东西,颇有些充数嫌疑。

水烛。

被整棵采集,晾晒干燥的水烛。

这是一种生于北方,非常廉价,也非常容易采集到的草药。

大部分湖泊、河流的浅滩处,都能看到它的身影。

北方人喜欢称它为蒲草。

穷人们,会在青黄不接的时候,采摘它的根茎食用,入伏后,收集它的绒花,留至秋后,制作枕褥。

富人们,会用它装点宅院,为水池造景。

之前时候,柳轻心曾用它制作活血化瘀的药膏,给镇子上的几个妇人治好了崩漏。

一个因贫血而骨瘦如柴,却仍不放弃,给自己儿子喂奶的母亲,也因此而得以保命。

对症之药,便是良药。

柳轻心始终坚信,药材有价格高下之分,却无价值贵贱之别,但是,此时今日,德平伯府将水烛作为礼物送来,却让她觉得,赠礼一事,定另有深意,绝非单纯的向翎钧示好这么简单。

“德平伯,对药理可有研究?”

拿起盒子里的水烛,柳轻心转身,看向站在不远处的翎钧。

她需要知道,德平伯李铭这只老狐狸,到底是有什么谋划,或者说,想表达什么意图。

“祖上曾为高皇帝征战西南,得士族之封,后人丁不旺,数代无人夺魁文试武举,渐趋没落。”

“父皇为世子时,领都尉职,嫁嫡女李妙儿与父皇为妃。”

“李妙儿早薨,父皇欲扶植李家,为翎釴立威,李铭才以隔了若干代的嫡孙身份,承袭了德平伯这爵位。”

对德平伯李铭和已死的李妙儿,翎钧毫不客气的直呼其名。

他不喜欢李妙儿那披条着“善良”羊皮的矫情母狐狸。

尽管,据他调查,那母狐狸是因为爱上了自己的猎物,隆庆皇帝,才遭了德平伯李铭灭口。

尽管,她从未薄待过他这个庶子,亦从未额外厚待过她的亲子,翎釴。

“但是,据我所知,皇宫里至少有半数御医,是李铭的走狗。”

知柳轻心跟自己问询,定不是无的放矢,翎钧给她的回答,自然也竭尽所能的详尽。

他认识的药材不多,但蒲草,这种他年幼时的主要玩物,他又怎会不识?

示好,恐怕是李铭这条老狐狸,最浅显的一层图谋。

“我觉得,李铭遣人送来的这份‘厚礼’,像是要跟我表达什么,不便你知晓的意思。”

“若有熟知药理之人,给他从旁解释,这意思,许该从药性上琢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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