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恋上书阁>其他类型>万律一抹红>第三十九章 神秘的举报人

第三十九章 神秘的举报人 (1 / 3)

缪强一到办公室,就接到一个电话,说要举报本市一个重要人物受贿罪。自己手里有充分的证据,因怕泄露自己,不能亲自到检察院,只能约定地点见面。而缪强要求举报人把举报信及证据邮寄到检察院,并为举办人保密。

中午的时候,缪强又接到那个神秘举报人电话,说在魏元宾馆408房间见面,时间为下午一点二十前。缪强认为,这个举报人不可靠,就没理会他。或许,还在欺骗自己。这个举报人,在半个月前,也多次联系过缪强,也是说要单独会面举报本市重要人物。

举报信息中,真正有用的并不多。但身为检察人员,不能放过每一条举报信息。许多大案要案,还是从看似无用的举报信息中发现出来的。一条举报信息看似无用,如果综合多人的举报信息,无用的信息也就变成了大案的突破口。

缪强下班后,打电话给茵茵,说是有几年没看电影了,还想看看电影,并约好晚上七点罗奚影城见面。茵茵六点四十九赶到影城,但还是没有缪强早。

看望电影后,两人品尝美食。缪强说起了这个奇怪的举报人。既不肯邮寄举报资料,也不愿意到检察院举报。

茵茵分析,举报对象可能就是省检察院的人或省纪委的人,当然不愿意到检察院举报,也不肯邮寄举报资料,而且,举报人只相信你一人。但也很矛盾,如果是上述情况,举报人完全可以向最高检举报。

再有一种情况,完全虚假,把举报当娱乐。还是别理这个举报人,也许是个陷阱,等着你往里跳。

“如果这个举报人,所说情况属实,那岂不是失职?”缪强说,“为打击犯罪,光靠检察院内部寻找线索,那远远不够。接受举报信息,是快捷便利低成本的方式。应该要充分重视。打击举报人案件,现实社会中还是挺多的,举报人担心安全,也是正常。”

“那你有什么打算?你自己拿主意。”茵茵说,“安全,是第一条。安全包含自己不受到欺诈。”

“如果举报人还继续来说起这件事,要单独见面,我会找个借口,拒绝。”缪强说,“再如果以后连续两三个月,还是这样,那我就去单独与这个人见面,当然会向单位报告这件事,做到有备无患。”

深夜,路上行人、车辆很少,城市才显露出它的安静及宽大。茵茵回到家,坐在椅子里,又想起缪强说的这个神秘的举报人。举报,本是一件简单的事,为何搞的这么神秘。要么是重大线索,要么就是陷阱。还是不要单独去会面这个举报人。这件事明天还是要与刘丁山律师说说,听听他的建议。

茵茵一早就到了律师办公室。把缪强要与生米举报人单独会面的事情,告诉刘丁山。

“缪强与举报人不熟悉,没必要单独会面。”刘丁山分析,“这肯定是陷阱,不能去。缪强刚到检察院上班,没有几个人知道。这个陷阱很有可能就是他的科室的人下的。不过,我的猜测要保密。说出去,你我担当不起。”
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