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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一章 败家的生意 (1 / 4)

和允儿闹了会儿,刘一不打扰她收拾衣服,转身进了书房,他要开始工作了。

其实他是挺忙的一个人,只不过他的效率比较高,而事情就那么点儿,必须得省着点做,不然都完成了又该无聊了。

在企业管理方面,刘一是个刚愎自用的人。鑫盛集团的管理层都是他一个一个亲自物色和提拔的,超过百分之八十都是‘年轻派’,平均年龄三十三岁,在五百强企业中,是最年轻的团队。其中很多人都是刘一大学的前后辈,他们在大学刚毕业甚至没毕业的时候,被刘一忽悠跟着他养猪、养牛、养马、养鸡,亲眼见证了他在短短三年多的时间创造了怎样的奇迹,对他都有着由衷的钦佩感。所有人都被他灌输了‘刘一式思维’,不折不扣的执行着他的意志。刘一也没有亏待过他们,集团肱骨的这十几个人,现在底薪都是百万起,一年下来,奖金是底薪的好几倍。

因为心里有这个底,刘一才敢放心的辞去董事长的职务。可以这样说,只要鑫盛的管理层不集体辞职,他在集团和不在集团没有什么区别。

鑫盛集团自打创立之初,刘一就没有想过让他的那些亲戚们管理这个企业。所以看起来集团内部混乱不堪,其实他早就已经安排好了‘两套班子’。就像夏天?一?本?读?小说 ,她虽然名义上只是刘一的秘书,其实行驶着部分ceo的职责,她在集团内的地位,绝对不在刘一的亲舅舅李永福之下。而像刘一的其他亲戚。表叔表哥之类的那些挂着董事名头的家伙,手里完全没有任何实权。他们可以等着分钱,但是集团的发展和他们没有关系。

这次进军韩国。刘一甚至都没有召开过股东会议。一切都是由直接由他下达给他的核心团队,在秘密中进行,除了刘一和他的核心团队成员,甚至他的父母都不知道。

刘一觉得,他的父母没有知道这些的必要。因为他做的事情他们一定会阻止,但是他肯定还是要这么做的,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时间浪费,直接到木已成舟的时候再交代是最好。

刘一要做的事情,就是他一直和sunny提起的那个生意。这件事说起来简单,但是却是业内的绝对‘大动作’。

他要做和李嘉诚收购英国水务公司、掌控英国电力网一样的事情,他要‘承包’韩国的韩牛。

听起来疯狂,但是实则不然。这世界上没有做不到的事情,只有你想不想做和你肯为此付出多大的代价。刘一肯做,而且愿意‘倾家荡产’的做,所以他坚信他一定会成功。

韩国人‘无肉不欢’,站在街上随便拽一个人问他喜欢烤肉么,得到的答案绝对是肯定的。再问他最喜欢什么烤肉。答案一定是韩牛。虽然韩国人吃的最多的是五花肉,但是这并不代表五花肉可以取代韩牛。韩牛的地位是无可取代的,五花肉常见,主要是因为价格的问题。最便宜的韩牛的价格也是最好的五花肉的一点五倍。不是每个人都吃得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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