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恋上书阁>其他类型>暮槿之血色年华>第二十二章 疗伤期间(二)

第二十二章 疗伤期间(二) (1 / 3)

之前说过,建厂的地是特批的,因为墩圩山地理位置很好,依山傍水,而且人烟稀少,也不会因为环境问题而惹起太大的争议。

也就在化工厂安全整改期间,对于化工厂山下的一个小村子白水村来说,也是有件大好事,因为他们要搬迁了。

他们处在河流下游,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,搬迁是迫在眉睫的事情,而爆炸也就正好发生在那几天。

1997年1月12日,“112”事件,震惊全国,在那次特大事故中,死亡人数高达98人,重伤36人,轻伤368人,98位死者中,只找到了13具尸骨,剩下的全部葬身火海,尸骨无存。

而那个张家大儿子,也是其中之一,白水村姓张的人家只有一户,大儿子张怀民那年才12岁,爆炸那天,他和村里几个小孩一起上山,说是要看什么挖掘机,等到他们在山顶玩耍时,便遭到了无妄之灾,漫天火海席卷而来,其他孩子走得早,剩下三个孩子被这场灾难改变了命运。

张家一男一女,男的名为张怀民,12岁,女孩叫张慧芬,7岁,还有一个是林家的一个小孩,叫林海洋,12岁。

据二叔所说,他前些日子去做了寻访,那白水村搬迁到秦山西郊,全村一百多户人并入了一个叫古宇镇的小镇,当年的张家夫妇还在,小女儿也健在,但是却被毁了容,生活无法自理。

另外一个林海洋,因为烧伤的面积不是太大,在几年前做了整形手术,现在已经事业有成,家庭美满。

张怀民死了,这是二叔调查之后得出的结论,因为医院在当时已经出了死亡证明,而且也是听说在现场还有民警确认过,然后就直接送去火化了,按当时的医疗条件,全身大面积烧伤,再加上那么大的爆炸威力,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小孩来说基本无法治愈。

而我却不相信能有这么巧合的事情,医院的死亡证明可以是假的,而民警也可以说谎,有的时候,眼睛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的,如果张怀民的伤只是看着很恶劣,其实并没有伤及性命那么严重呢?那么野人的事情也能说得通了。

可是又引出来一个问题,为什么呢?

要做到这件事,必须要有一个人在背后策划,他需要有医院的关系,也能让警察对这件事说谎,更需要在爆炸现场,这样他才能掌控一切,可是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?他做这么多只为了一个什么都没有,甚至随时可能死亡的小孩子要干什么?

爆炸不是预先安排的,那些小孩子上山也不是受人指使,更不可能准确到死哪个伤哪个,这件事就是个巧合,但就是这个巧合造就了今天这个局面,只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,就能将整个事件串联起来。

在目前整理出来的资料中,无论我怎么想,得出的结论也只有一个,野人不是张怀民。

所以,我放弃了,想要知道更多,那就得收集更多的资料。
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